随着著名的所谓“奇怪战争”的结束,1940年法国宣布了休战,法国成为德军占领区。法国经济处于不稳定中。整个国家分为两部分:一方面是与占领国合作的维希政府,另一方是以伦敦为基地的“自由法国”流亡政府及抵抗运动。经过五年的战争,法国在1944年被盟军解放。
第四共和国
1940年6月18日夏尔·戴高乐发表了广播讲话后,被公认为法国抵抗运动的领袖和象征。他在1944年至1946年间任政府首脑,建立了法国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妇女选举权。可是,由于议会制政体不能清楚地提供政治方向而导致了政府改组,第四共和国被动摇了。1945年至1958年的这段时期法国一直忙于重建国家发展经济。不断尖锐化的非殖民化问题(印度支那和阿尔及利亚战争)意味着虚弱行政权的结束。
第五共和国
1958年,夏尔·戴高乐将军重登历史舞台。他设计并建立了加强行政权的第五共和国体制。即建立了人民普选总统制。法国从此走向一个现代化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时期。1968年5月的学生运动和社会骚乱反映了年轻一代的不安情绪、社会的缺乏秩序以及国家的过度集权,戴高乐将军因此被迫辞职。然而右翼政府仍把持着政权。乔治·蓬皮杜任总统直至1974年去世。他的继任者瓦雷里·吉斯卡尔·德斯坦任满了七年,但在1981年被第五共和国第一位左翼总统弗朗索瓦·密特朗击败。密特朗1988年竞选连任成功。不过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法国政坛的特点就是左翼和右翼政府轮流执政。
统一的欧洲市场开始建立
1993年12月1日,欧洲联盟在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基础上诞生。
雅克·希拉克当选为共和国总统
1995年5月,雅克·希拉克当选为共和国总统 。1997年4月21日国民议会被解散。5月25日和6月1日,进行提前选举。地方选举则在3月已经进行。这一选举的结果产生了左翼和右翼的“并存”。
一个现代化的国家
在过去的数三十年里,法国建立了一套稳定的制度。在1958年戴高乐将军任总统期间通过全民公决方式确立的第五共和国宪法保证了政治体制的良好运作。法国是统一的、民主的、世俗的社会主义共和制国家。其公民不论出身,种族或宗教信信仰,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现代法国民主制度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留下的遗产。其原则以1791年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为基础,今天已经成为宪法的引言部分。
法国的铭言是“自由、平等、博爱”。
法国国旗是三色竖条组成的三色旗:蓝、白、红。
法国国歌是马赛曲。
法国国庆是7月14日,1789年攻占巴士底狱的日子。
国家制度
行政权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以普选制选举产生,任期七年。总统颁布法律并有权提出议案要求国家公民投票表决。他还有权在与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谈话后宣布解散国民议会。
总统任命总理,并任命由总理提名的政府成员。
政府应答复国民议会的质询。
立法权
议会由两院组成:国民议会,由五年一次普选产生;参议院,议员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席位。
议会投票表决决定法律的通过与否,批准国际条约以及行使由共和国总统授以宪法修改权。
司法权
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权和立法权。
473个初审法院和186个大审法院负责执行法律。上诉法院有35个。终审法院负责判断法律是否被正确地执行。刑事犯罪由法官和陪审团组成的重罪法院审理。
在行政司法领域有行政法院和国家最高行政法院。审计法院负责审核公共开支情况。
宪法规定的其他组织
-宪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共和国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分别任命。宪法委员会的职能是监督选举和审查法律的合宪性。
-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其成员是各种不同社会阶层(工会、商人、各种协会)的代表或政府指定的具特定资格者。在议案、法令或有关计划具有经济和社会性质时,要咨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方面的最高权威。政府在起草议案和实施法令前必须征询其意见。
-最高司法官委员会:由司法官和特定资格者组成。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和司法部长分别任主席和副主席。由它对高级司法官的任命提名,同时也负责司法官的纪律处分。
-共和国司法法院:以前被称作高等司法法院,由十五名法官组成,他们或是议会成员(12名是国民议会议员),或是司法官(3人)。法院负责审理政府成员所做的、被认为是有刑事犯罪性质的职务行为。任何个人一旦认为自己被政府成员的犯罪或违法行为所损害,就可以向一个专门申诉委员会起诉。
行政管理
大区
法国被分成21个大区以及科西嘉岛。大区由地区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其成员通过普选产生。 省
法国大陆有96个省,此外还有四个海外省:瓜特罗普岛、马堤尼克岛、留尼旺岛和南美的法属圭亚那,海外领地还有玻利尼西亚、新卡勒陀利亚、马约特岛、圣皮埃尔和马可隆、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特尔·阿特里、科格伦群岛,克罗塞和圣保罗岛。
省由总委员会管理,其主席和成员通过普选产生。省长是中央政府派到地方的代表。省被分为区(包括海外省在内共339个),小区(3,995个)和市(36,560个)。
市政
市政管理由市长在市政委员会协助下负责,市政委员会成员通过普选产生。
竞争性的经济体制
1945—1961
尽管法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她在战争结束时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困难:人口只有四千万(与1900年相同),工业生产总值只有战前的一半。原材料极度缺乏,通货空前膨胀。
首要的三个经济计划是重建基础工业,促进生产和准备国际经济竞争。
1962-1975
这段时期,在国家的督促下经济得到了惊人的持续发展,达到了预期计计划。这一时期法国的经济增长率创下了空前记录(年增长率达5-6%),带来了充分就业、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增长和工资水平的迅速提高。
接下来的经济计划把重点转向了地区经济发展,投资政策和社会组织(改革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全民退休金)。
1976年以来
三次连续的石油危机(197、1979、1980)和持续的世界经济动荡使法国这二十年来一直强调经济的结构调整和现代化,从而导致了高失业率(20年来减少了三百万以上的工作机会)。
政府开支紧缩以及强调减少能耗,发展竞争力强的工业、研究和职业培训赋予法国以新的活力,使其能面对国际竞争的挑战、欧洲一体化和下个年的来临。
高度多样化的经济体制
法国经济涵盖了所有重要的经济部门:农业(世界第三、欧洲第一大出口国),工业(世界第四、欧洲第二),渔业(欧洲捕捞量第四)。
法国出口贸易名列世界第五,有五家法国公司跻身世界百强。
农业
法国农业是一个现代机械化,高生产率的生产部门。法国的农业生产面积占欧盟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农产品占欧盟产量的23%,其中一半是畜产品(肉、奶、奶酪),其余的是谷物、糖和加工业。
工业
法国工业既包括大量正在重组和自动化的传统工业部门(钢铁、冶金、机械、汽车和纺织工业),也包括一些新的发展中技术工业(食品加工、精密化学、航空航天工业和新型材料)。
法国工业生产在原材料和能源上主要依赖于进口,只有电力是个例外。25%的电力来自于本国的核电厂。
服务业
服务部门(对集体和个人消费者)正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