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黄南州审计局于2020年7月至9月,对黄南州本级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14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90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359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总收入10744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107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4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6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487万元。
二、审计评价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州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预算管理不断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得力,保障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较大。2019年州本级97家单位(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47957.32万元,年终预算结余资金过大,致使预算执行力度不足。
(2)存量资金结转规模较大。截止2019年末,州本级收缴入库结转资金26013.94万元未及时调剂使用。
(3)预备费和预算周转金设置金额过低。2019年度州本级预算预备费180万元、周转金374万元,均低于相关标准。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及时。2019年州本级政府采购资金37193.13万元,未及时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州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部署,在省审计厅的精心指导下,通过“以审代训”模式,以“大数据集中分析+现场核查疑点”的方式,对州本级46家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家单位的2笔收入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涉及金额12.45万元。
(2)财务软件U8系统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不细化,导致经费支出反映不准确。
(3)8家单位应记未记无形资产103.04万元。
(4)截至2019年底,35家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61.91万元。
(5)12家单位预算指标安排缺乏科学性,涉及金额165.03万元,致使2019年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50%,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35家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2784.06万元拨付至本单位或关联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1)同仁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2)“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不到,2018年和2019年该专项资金滞留余额较大。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3个项目未按时复工复产。
2.1个老年养护楼工程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三)扶贫审计情况
1.对同仁市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同仁市积极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扶贫政策措施,全面完成省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相关指标,在2019年省、州考核验收中得到较好评价,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方面。存在1个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应分标段实施而统一实施,医疗救助方面审核不严,1个以工代赈项目以工代赈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
2.扶贫项目效益方面。1个扶贫项目效益不佳。
3.扶贫项目实施及管理方面。存在1个异地搬迁项目应核减未核减工程款17.76万元;1个集中安置点外道路硬化工程,擅自追加人行道及入户道路硬化工程无项目变更手续;1个异地搬迁人畜饮水完工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决算和交付使用;2个光伏项目无安全防护措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4.扶贫产业链组织方面。 1家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记账。
5.合同签订方面。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
(四)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同仁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资产履行任中存在统计与林业部门森林面积数据不一致,草原面积数据更新不及时,对草原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五)民生与社会保障审计
1.泽库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方面。 存在3名财政供养人员、2名企业法人违规享受住房租赁补贴;27人同时享受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涉及资金5.58万元;13名死亡人员享受实物配租的问题。
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方面。2019年保障性住房出售出租收入202.11万元未上缴本级财政。
安居工程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方面。19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未缴房租15.84万元。
2.州本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3月3日至31日,州审计局组织对州本级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309.80万元财政资金、130.69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州红十字会和9家政府单位、1家金融机构,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对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规模、分配、拨付及州红十字会完整登记捐款物资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各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共性及倾向性问题,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积极整改,强化了防疫物资管理,完善了防疫物资出入库台账、防疫资金使用和物资分配方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了8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2020年上半年对一市三县审计局原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3家单位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38.38万元;3家单位违反规定扩大范围开支,涉及金额1.99万元;1家单位大额现金支出18.44万元;11家单位报支发票附件不全,涉及金额23.29万元;4家单位未据实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6.49万元;3家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10.98万元。
2.2家单位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0.48万元。2家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涉及金额323.89万元。3家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73.85万元。
3.1家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7.59万元。
4.1项天保工程森林三防智能管控系统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5.4家单位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涉及金额47.44万元。
三、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