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路某在内,此案的6名嫌疑人中有4名大学生、1名未成年人,均为初犯、偶犯,特别是路某在家庭极为贫困的情况下,其母亲四处借钱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也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况且这几人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属于一时激愤而发生的聚众斗殴行为。考虑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他们提起公诉,将不利于他们以后的教育和挽救。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此案,减少社会对立面,闫晓君建议对此案实行暂缓不起诉制度,得到了市检察院和被害人的支持。为增加案件透明度,提高案件审查的公信力,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经过听证员的独立评议和检委会的研究,对路某等人作出了暂缓不起诉决定。
案件处理完了,闫晓君还时常挂念路某贫困的家庭,并定期匿名给路某的母亲寄钱。
文/图本报记者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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